汽車轉向拉桿總成 技術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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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車轉向拉桿總成 技術條件
1 技術要求
1.1 產品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,并按照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文件制造。
1.2 性能
1.2.1 運動性特性
球銷沿拉桿軸線的極限擺角和擺動力矩應符合設計要求。在滑動表面潤滑良好的情況下,運動件不得發生阻滯、卡死和松曠現象。
1.2.2 耐磨性
球銷與球座的耐磨性能應相互適應和匹配,在正常使用條件下,當汽車行駛里程不超過3萬公里時,不得發生局部劇烈磨損或早期磨損現象。
1.2.3 螺紋連接
接頭式轉向拉桿總成的拉桿與接頭的螺紋連接應可靠,在正常使用條件下,不允許發生松動和脫扣,對于長旋合長度連接螺紋的精度應不低于7H/6e,按GB 197-81《普通螺紋公差配合》,應保證在螺紋的全長范圍內的旋合性,零件能完全互換并能自由調整。
1.2.4 潤滑與防塵
1.2.4.1 拉桿總成的潤滑道應暢通,在正常的裝配調整狀態下,用油槍經過滑脂嘴加注的潤滑脂應能潤滑其滑動工作表面。
1.2.4.2 拉桿總成具有良好的防塵裝置,在球銷極限擺角范圍內,應能可靠地防止泥漿和塵土滲入。
1.2.5 可靠性
拉桿總成各零件的強度、剛度應滿足設計和使用要求。當汽車行駛里程不超過18萬公里時,在正常的使用條件下,不允許發生桿身、接頭、球銷和拉桿彈簧的折斷,當總成處于正常調整狀態時,球銷不得從總成內脫出。
在汽車保用期內確因拉桿總成制造不良而引起的折斷,制造廠應免費給予更換。
1.3 外觀
1.3.1 汽車轉向拉桿總成的各零件表面應無裂紋、毛刺和銳邊,加工部位不得有凹陷、明顯的碰痕;非加工部位應無折迭、氧化皮和銹蝕等缺陷。
1.3.2 拉桿總成非配合表面應涂覆,涂層應均勻(無氣泡、漏涂和流溢,并保證與被覆蓋表面結合牢固,在-40~70℃溫度變化范圍內不發生皺縮或剝落現象。
2 檢驗規則
2.1 每件轉向拉桿總成出廠時,應附有證明產品質量合格的文件。
2.2 用戶有權對收到的轉向拉桿總成進行檢查,檢查項目為:
a.外觀
b.與車軸相連接的裝配尺寸
c.球銷的擺角和擺動力矩
d.接頭與拉桿連接螺紋的配合精度
2.3 用戶檢查產品質量,抽驗時按GB 2828-81《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》的規定,批量和抽樣次數方案,由供需雙方商定。
3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
3.1 每件產品應在醒目部位標出制造廠廠名或者廠標。
3.2 產品包裝前應經清洗和防銹處理。包裝箱應干燥、結實,每箱質量不得超過500N(50kg),并保證產品在正常運輸情況下不致損傷。
為主機廠配套的轉向拉桿總成,允許采用簡化包裝,其要求由制造廠與主機廠商定。
3.3 包裝箱年內附有裝箱單,裝箱單上應標明產品名稱、型號、數量和出廠年月。
3.4 包裝箱外應注明制造廠廠名和廠標、產品名稱、型號、數量、總質量和裝箱年月。收貨單位和地址,以及輕放、防潮等字樣。
3.5 產品應存放在通風和干燥的倉庫內,在正常保管的條件下,自出廠之日起,制造廠應保證在一年內不致銹蝕。